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正文

材料学院关于评审2026-2027学年本科生老生 “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2026-05-22  点击:[]

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利集团yl6809“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永利集团yl680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2027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永利集团yl6809“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其中,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等500元/月、二等370元/月、三等300元/月,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6年9月至2027年6月。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学院根据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的实施情况确定下学年的成员名单及资助等级,总数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人数的25%以内。其中,获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20%。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或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本科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与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其它资助项目,但“自立生”名额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5%以内。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工作,本科生中为系统反馈特殊群体类型学生: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经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需结合班级评审实际情况)

各班具体名额分配及标准金额分配参考《材料学院2026-2027学年本科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分配表》(附件1),原则上各班级需严格按照所划定的名额比例来评定。(特别说明:各班名额分配若出现名额波动,学院将另行联系班级负责人进行情况说明,且在班级提交的汇总表中按照顺序直接进行增补或剔除,所以请各班级上交汇总表时,严格按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四、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5月22日-5月24日)

学生向学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填写《永利集团yl680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永利集团yl680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附件3);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还需向所在学院提供《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附件4),新申请阳光成长计划学生需提供《材料学院2026-2027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附件5)。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含续贷)以及首次申请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附件6)。(注: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得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陈进强贷学金的同学需与班主任确认是否能评上阳光生,即只有评选上阳光生,才具备贷款资格)。

第二阶段:班级审核操作(5月22日-6月4日)

成立评议小组,并在班级公示名单。班主任查阅通知、理解文件精神,成立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开展量化评估和民主评议工作。其中,班主任为组长,成员应包括班干部、普通学生代表等,评议小组人数为奇数,一般不少于所在班级总人数的10%且不少于5人。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注:若班长支书等班干部为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者,则不能成为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

班级负责人收材料、班主任逐个谈话。班级负责人收齐申请阳光成长计划学生的纸质材料并将其情况进行汇总。班主任逐个谈话后,填写《材料学院阳光成长计划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7)。

班级联审并排序汇总。班主任组织评议小组召开阳光成长计划评审会议,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同学,结合班主任谈话情况,评议小组根据学校资助政策、资助比例,依据学生实际经济情况,综合考虑家庭支持、奖学金、社会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入学以来各方面表现等进行审核。具体可参照《永利集团yl680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附件3)进行量化评估,并填写《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记录表》(附件8)。基本考察条件为:1. 拥护社会主义祖国,品行良好、诚实守信;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3.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学期间未受学校纪律处分或院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按经济困难程度排序进行汇总,分配学生资助等级。由班级负责人填写《材料学院2026-2027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班级评审汇总表》(附件9)及《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本科生)》(附件10)。(注:凡申请者都需排序填入汇总表,包括未分配名额的同学,应将其排序后汇总在表中;需要手写的地方要求字迹清晰无涂改,且须班主任签字、评议小组成员全部签字)

评审公示。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审结果须第一时间在班级内公示。如有异议,可在班主任同意下进行班内调整。

第三阶段:学生网上申请(6月4日-6月5日)

经班级评议小组确定好名单和等级并公示后,逐一通知被评上2026-2027学年的阳光生登录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阳光计划”系统进行网络申请,申请等级等相应信息需与班级评审结果保持一致,需进行贷款的同学需要同时在系统中申请贷款填写相关信息,接下来由年级辅导员网上审批。

第四阶段:辅导员谈话、学院审核及公示(6月5日-6月12日)

辅导员可在查看学生递交材料、与申请学生谈话后对班级递交名单进行部分调整。名单最后由学院党委召开学生工作会议讨论确定。确定后将在学院主页、公告栏及班长支书群公示。各班级注意查看并告知学生本人和班主任。学院公示后,纳入阳光成长计划的同学需上交材料学院阳光成长计划成员承诺书(附件12)(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阶段:资助落实(6月下旬)

学院公示结束,学院导出《“阳光成长计划”汇总表》、《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汇总表》,《陈进强贷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公示结果,并将结果反馈各学院。

贷款审批:预计6月下旬,学生资助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国家助学金发放: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老生部分)从9月份开始发放。

五、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做好政策宣传、民主评议、调查核实、结果公示等环节。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根据《永利集团yl680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华大学〔2023〕15号)(附件11)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项工作和材料须按时按要求提交。如有延误者,将减少班级名额配比。

2.落实“量身订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各班级班主任可通过电话联系、线上家访等多种途径,侧重了解学生在受助期间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及时调整资助力度。

六、几点说明

1.根据国家政策,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70元/月。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与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其它资助项目。

2.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和住宿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6-2027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3.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及续贷)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提交2026-2027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申请以及助学贷款申请。

4.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5.材料递交:

纸质材料(每位同学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整理,班级按照班级评审汇总表排序整理):

《永利集团yl680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

《永利集团yl680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附件3)、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表》(附件4)-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提供、

《材料学院2026-2027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附件5)-新申请学生提供、

《材料学院阳光成长计划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7)、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记录表》(附件8)

《材料学院2026-2027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班级评审汇总表》(附件9)、

《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本科生)》(附件10)

一同于6月4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学院团委(E4-305)彭莹莹老师处;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及陈进强贷学金的同学,于6月4日中午12:00前将个人材料(附件6)单独报送至学院团委(E4-305)彭莹莹老师处(陈进强贷学金材料均须准备一式两份)。

电子材料:

《材料学院2026-2027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班级评审汇总表》(附件9)及《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本科生)》(附件10)电子版命名成“202*级**班阳光成长计划”于6月4日下午17:00前打包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clxytw@hqu.edu.cn

5.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成员在受资助期间如出现因学习不努力造成成绩严重退步、因严重违纪受到处分、弄虚作假伪造经济困难证明、社区表现分较差以及使用高消费物品等与贫困资助精神相悖者等情况,将视情况予以降低各类资助等级或退出“阳光成长计划”。


yl6809永利

    2026年5月22日



(初审:彭莹莹,复审:吴海毅,终审:蔡浩)



| 打印 | 关闭 |
相关链接
网站后台管理       永利集团yl6809就业网       永利集团yl6809人事处       永利集团yl6809邮箱登录       永利集团yl6809研究生院       永利集团yl6809教务处       环境友好功能材料教育部工程中心       永利集团yl6809团委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yl6809永利     邮编:361021 电 话:0592-6162225 Email:clxyxx@hqu.edu.cn 

版权所有 1996-2012 永利集团yl6809 闽ICP备05005476  闽ICP备11002060号-4